问题 | 房产纠纷的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纠纷的仲裁程序是:当事人撰写仲裁协议,明确仲裁请求;向房产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审查确认受理;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通知双方进行开庭审理。 一、劳动仲裁程序介绍 劳动仲裁程序介绍如下: 当事人申请。 审查受理。 仲裁前的准备。 ①组成仲裁庭。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 ④拟定仲裁方案。 仲裁审理。 二、怎么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应当向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如下:1、提交书面申请;2、仲裁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不予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4、裁决。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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