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遇到霸王条款怎么办? |
释义 | 商品房买卖遇到霸王条款,可以向开发商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开发商不愿意修改的,买方可以选择不购买房屋;如果霸王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发生纠纷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该条款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一、什么叫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其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违反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而且损害相对人一定利益的条款。条款往往以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出现。 一、霸王条款的认定方式包括: 1、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二、霸王条款的处罚方式包括: 1、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2、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 综上所述,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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