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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章程是工商局拿出来的吗
释义
    公司章程需要到工商局备案。如果公司有用到章程的业务,可带以下材料直接去工商局打印:公司工作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司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可查阅、复制本公司的登记档案(含《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可查阅、复制本公司的登记档案资料。(以上复制材料均加盖工商局印章)。
    一、企业办理增资在哪办理
    公司需要增资到工商局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流程是怎样的
    (一)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1、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3)刊有合并各方合并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合并后需解散公司各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写明合并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10)合并后需解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1)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合并后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
    (3)合并存续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协议;
    (4)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和注销的决议;
    (5)刊有合并各方合并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6)合并后需解散公司各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公章。
    (8)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二)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新设公司应办理设立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1、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或者所有者)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哪些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3)刊有合并各方合并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合并各方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2、合并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各方的合并协议。
    (3)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和注销的决议。
    (4)合并各方各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公章。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三、公司变更证明在哪里可以办理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关于公司名称的变更需要到相关的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工商局核发工商执照时就会同时下发名称变更证书(为A4纸,加盖工商局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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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