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章程必须有工商局盖章吗 (一)公司章程都有固定格式,网上可以查到,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由股东会通过制定,报工商局备案存档,自己留存的无需盖章。 (二)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时,因涉及公司章程内容,必须做{公司章程修正案}和{股东会决议},到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二、个人独资企业章程是怎样的 (一)个人独资企业是不需要章程的: 1、《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3、从以上可以看出,章程并不是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必须条件。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章程。 三、私营合伙企业章程 (一)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