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疑不起诉的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存疑不起诉并不代表无罪,存疑不起诉是指案件在检察院阶段结束,而无罪判决是在法院阶段作出的,不起诉存在三种情况: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其中只有法定不起诉才表示无罪,其他情况下只是相对或暂时的无罪。 法律分析 存疑不起诉不代表是无罪。一般来说,存疑不起诉,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结束了,而无罪判决是案件公诉到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所处的阶段不一样,作出的机关不一样。而且不起诉并不一定意味着无罪,在刑法之相关规定里面不起诉存在三种情况: 1、法定不起诉:存在于下列六种情况: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赫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它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在这种情况下是无罪的,也没有记录。 2、酌定不起诉是说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并不意味着无罪,而只是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一般来说存疑不起诉就是指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成立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证据充足,检察机关还可以再次起诉,这种无罪是相对且暂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 存疑不起诉并不等同于无罪。存疑不起诉是案件在检察院阶段结束,而无罪判决是在法院公诉阶段作出的。不起诉并不表示无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不起诉存在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情况。无论哪种情况,都不意味着有罪或无罪的记录。法律明确规定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行为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免除刑罚等。存疑不起诉意味着目前无足够证据证明犯罪成立,但一旦有充足证据,检察机关仍可再次起诉。这种无罪是相对的且暂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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