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给房子设立居住权证明 |
释义 | 一、怎样给房子设立居住权证明 1、房屋居住权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房屋永久居住权怎么申请 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要到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才有效。 1、房屋所有人设立永久居住权后,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居住权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由此可见,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为原则。但从尊重意思自治的角度考虑,立法者也给当事人通过另行约定为居住权设置一定的对价保留了空间。 3、居住权条款 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4、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无偿的,但是你们另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要记住,设立居住权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遗嘱设立《民法典》第371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这个法条是什么意思呢?类似案例中许女士的做法,遗嘱人生前可以在遗嘱中明确为特定对象设立一个居住权。 遗嘱人死亡后,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同时继承人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在房屋上为被继承人指定的对象办理居住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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