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永久居住权声明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房屋居住权是房屋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房屋永久居住权只有声明没有合同的,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居住权如何进行转让 居住权是不能转让的。因为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法律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没有房产证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相关法律规定,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房屋所有人也可以设立居住权,但居住权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居住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在与房屋所有人约定之后,拥有的对于房屋的居住权,也就是说,即便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房屋所有人也可以设立居住权。 三、居住权需要房主同意吗 一般是不需要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由此可见,居住权是一个他物权,就是说居住权人可以在不拥有房产产权的情况下,房屋所有人也不能干涉居住权人使用住宅的权利。居住权是从原来房产产权中分离出来的权益。如果房产上登记有居住权人,除非居住权终止,不然房主是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