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鬼探头”式车祸,实际定责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1、行人不走斑马线,司机正常行驶,然后发生“鬼探头”车祸,行人主责。 “鬼探头”车祸是因为有物体遮挡,不是因为车辆行驶,所以在责任划分上以行人为主责。但如果因为司机开车注意力不集中,不观察周围情况发生车祸时,司机要担同等或次要责任。2、行人走斑马线时,车辆和行人担同等责任。人遇斑马线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依法应当避让。但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也应当注意观察、慢行,切勿斑马线“鬼探头”。尤其是在道路较窄的斑马线路口,道路宽度不足,加之道路两侧绿化树木、广告牌等遮挡视线,行人斑马线“鬼探头”,极易成为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