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香港收养孩子条件是: 1、年满30周岁; 2、无子女;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6、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