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贫困户申请条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等。 法律分析 申请困难户的条件有: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贫困户补助标准 一般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后,可以向当地政府咨询相关补助标准,一般会以一月多少钱或者说一年多少钱来计算,当然也会根据你的档次来决定对应的不在,比如有个省份的B级贫困户每年补助标准是3320元; 以往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扶持标准为,2015年3000元一户,2016年4000元一户,2019年补助自然会有所增加了。 律师建议您,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政府,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该内容由 倪爱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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