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市委书记也可以管市法院和检察院长。 市委书记指中国共产党设在市一级的委员会负责人。市委书记是党在一个地方的执政代表。负责主持党的全面工作,组织市委常委会活动,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职责是管理一个城市总揽全局。市委书记的工作是执政,市长的工作是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四种 。直辖市的市委书记一般都兼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一般都兼职省委常委,地级城市的市委书记。 市法院和检查院有何区别: 1、所属机关不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 2、职责不同:法院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依法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向其报告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第三十三条 机关党建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具体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