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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逮捕令下来两个月了还没有判?
释义
    法律分析:
    下了逮捕令,就意味着被逮捕的人是罪犯嫌疑人,然后会被起诉,法院根据手上掌握的事实判刑。逮捕令并不等于获刑。逮捕令下达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羁押时间开始,案件正式进入调查阶段。但是判决需要经过刑事诉讼之后的一系列程序,经过法庭审判后依照具体案情进行裁判,裁决下来才意味着刑罚的确定。不过逮捕令已经下达意味着公诉机关掌握了基本足以定罪的证据,是有很大可能审判后获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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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5: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