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行驶时速原则 |
释义 | 机动车行驶时速原则: 1、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机动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优良的隋况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按本道路规定的最高时速行驶; 2、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但不得超过最高行驶速度。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的最高行驶速度为50km/h,公路为70km/h。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摩托车的车速不得超过80km/h。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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