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恢复强制执行有期限限制吗? |
释义 | 恢复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为两年,根据法律规定计算。申请前需与原执行法官联系,部分法院要求先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强制交付、强制迁出、强行拆除和强行销毁。申请执行期间可中止或中断,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若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恢复执行期限从重新发现财产之日起计算两年。 法律分析 有。 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有两年的期限。在前款规定期间,从法律规定得履行期间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有规定分期履行的,就要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在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前,建议先与原执行法官取得联系,部分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先向原执行法官提交材料,等到法官审核同意后再交立案庭立案。 强制执行的几种措施 1、冻结。这是对被执行人在金融储蓄机构的存款所使用的手段。 2、划拨。这是将被执行款项从存款机构帐户内划出,并直接划入执行机关所指定帐户的强制执行措施。这种措施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均可适用。 3、扣留、提取。是对劳动收入直接从发放或存放处扣留与提取的执行措施。 4、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和收购。查封,是对执行的财物进行清核后张贴封条、原装封存的措施。扣押,是将被执行财物强制押管的措施,扣押所需保管费用由被执行财物所有人负担。变卖,是对查封、扣押物,在义务人仍拒不履行义务时,将其按商品进行出售的执行措施,所卖款项用于支付义务人应付之债务。 5、强制交付。这是以强制方法实际交付特定物给申请人的措施。一般来说,须是特定物才有交付的必要。交付的形式可以是当事人双方当面交付,也可以是由执行机关转交。 6、强制迁出或强制退出。对于占有房屋的被执行人,则适用强制退出的措施。 7、强行拆除。是对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予以拆除的一种执行措施。主要用于:对违章建筑的拆除,以及在开发建设中对逾期拒不搬迁人也经常适用。 8、强行销毁。这种执行措施是将物品予以损毁,使其丧失使用价值与功能的方法,如用火焚烧、用机器破碎等。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没有财产而中止执行的,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的期限从重新发现其财产之日起计算两年。 结语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具体计算方式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在申请执行前,建议与原执行法官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强制执行的措施包括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收购、强制交付、强制迁出、强行拆除和强行销毁等。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中止和中断执行的规定适用于申请执行时效。若执行被中止因没有财产,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限从重新发现财产之日起计算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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