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派出所不给改名字,可以到派出所上级公安机关的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但是投诉前首先要看,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所导致的不通过,关键是看你是否符合改名的条件,如果符合改名的条件,派出所当然会给改名字,如果不符合条件,就不会同意申请。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每个人都用于姓名权,可以依法使用、更改自己的姓名,在更改姓名时需要依照相关法律古井,不可以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只要符合规定的,就可以到派出所进行姓名变更。 一、改名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2、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3、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二、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