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居住证申请后进行取消需要携带身份证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填写取消申请表,工作人员打印回单,签署诚信书,审核通过转入所在地公安局办理取消,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办结。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