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专项应如何扣除 |
释义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是在基本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每个月月加上五险一金免税额加上依法确定的其他的扣除的基础上,增加的免税额。 也就是说月收入扣除社保,再扣除这些专项扣除费用,之后剩余金额再纳税。 专项扣除费用主要有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费用等。 一、个税起征点是多少 2019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个人应纳税额=综合所得-5000元起征点-“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依法已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二、上海个人所得税最低起征点 上海个人所得税最低起征点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个税起征点计算公式,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元;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三、公租房是否可以抵扣个税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抵扣个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对象为: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的承租人不排除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因此,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未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其中,纳税人本人及其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无住房,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可以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等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