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贵阳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15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人可以享受退休医保,一般是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贵阳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缴纳的年限只能累计到退休时才进行计算,不足15年也是需补齐的。 《贵州省 关于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 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条件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其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年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一)各统筹区职工医保启动前已经参加工作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二)各统筹区职工医保启动后到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三)201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25年。 未达到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条件的处理办法: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其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一次性趸缴至规定年限或者继续顺延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次性趸缴和顺延缴费的具体规定按各统筹区相关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