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可以在孩子出生证明上更改姓名吗? |
释义 | 可以通过提前向派出所透露情况并支付少量费用,改变宝宝的户口信息。改户口需要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说明原因。出生医学证明由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根据国家规定,使用最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分析 可以改的,等去给宝宝上户口的时候可以提前给派出所的人说一下的,如果他们要钱给他们少出点钱就行了,有的户口上后找找关系出点钱可以给改的。 改的话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说明原因就可以了。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中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旧版停止签发,但仍可使用。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5版),旧版出生证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使用的旧版证件由各级卫生部门负责回收处理。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的通知》,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具有《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人员接生的新生儿,由新生儿出生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其他情形由新生儿出生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签发。 结语 办理宝宝的户口时,可以提前与派出所沟通,若他们要求费用,可适当给予,有时关系和一些费用可以帮助改变户口。需要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同时附上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解释原因即可。《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具有统一编号。根据要求,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并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才能签发该证明。自1996年开始使用,中国于2014年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根据相关通知,新生儿出生地的医疗保健机构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签发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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