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正常辞职是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转正后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但这个仅仅是针对双方存在合同的前提下并且公司没有其他例如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时才有这样的要求,否则可以随时离职,也就是所说的急辞工。 如果不符合急辞工的要求,那么万一这样做了,是否需要赔偿公司,这个需要公司能证明急辞工跟公司损失有因果关系并且公司有损失的证据,否则根本不须要承担赔偿,更不存在要扣一个月工资的问题。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不应该被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因为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主张赔偿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