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管辖 |
释义 | 共同管辖是指法律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形。比如,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一个法院管辖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地不在一个法院管辖区,双方争执的标的物不在一个法院管辖区等,均发生共同管辖。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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