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什么 |
释义 | 担保物权的重要特征是物上代位性,即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时,赔偿金等代位物上也能生效。担保物权人的目的是支配交换价值,只要替代物存在,代位物上担保物权仍有效。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等代位物上,这是担保物权的重要特征。担保物权人设立担保物权并不是为了占有和利用担保财产,而是为了支配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因此,即使担保财产本身已经毁损、灭失,只要该担保财产交换价值的替代物还存在,该担保物权的效力就会转移至该替代物上,该替代物被称为担保财产的代位物。《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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