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证丢了的,不需要两个人去补办,丢失的一方前往民政局补办即可。当事人补办离婚证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工作人员查询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在审查信息后,会为当事人补发一份离婚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