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农村住宅的政策 |
释义 |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 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 3、宅基地有偿退出 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 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 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 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一、转让宅基地有哪些条件? 宅基地转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 2、受让人未分到宅基地; 3、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二、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拆迁补偿谁来 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房产在本村村民中可以买卖,一旦房产过户,买卖合同有效,拆迁时,补偿属于房产所有人的了。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使用费标准 1、每户宅基地使用面积按实际占用数量累计计算。 2、对超出用地标准多占的宅基地可采取分段累进递增的收费办法。 3、对不符合申请使用宅基地条件而立户用宅基地的,按超标计费。 4、户口不在本村而使用宅基地的按超标计费。 5、农村革命烈士家属、二等以上残废军人、五保户、扶贫对象以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生活特殊困难户,在用地标准以内的宅基地,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审查批准,其宅基地使用费可定期减、免。超过用地标准的部分,仍按超标计费。 6、新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免收当年宅基地使用费。 7、宅基地使用费每年收取一次。使用宅基地的农户应按村委会规定的时间,向本村委会缴付使用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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