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监外执行的疾病有: 1、严重传染病。 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6、其他疾病。 【法律依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