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定退房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定退房的情形有:1、出卖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2、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3、出卖人以欺诈手段,使买受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