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医保定点医院选择如下: 1、医院可选择4家,至少有一家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其余3家就近即可,方便自己就医; 2、医保规定的A类定点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为本市参统人员的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须选择,参保人员可直接到上述医疗机构就医; 3、可到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进行查询,定点医院和药店所有的名单都可以查询到。 选择定点医院的策略: 1、三甲医院医疗水平较高,但看病费用也比较高,建议按照医院的医疗水平与就近原则选择1-2家三甲医院; 2、患有慢性病,可选择一家针对该慢性病的专科医院,或者是拥有针对该慢性病治疗水平较高的科室的三甲医院; 3、选择一家较近的社区服务中心,方便平日的打针与开药; 4、每种等级的最好都选择一家。 综上所述,在就诊时要根据自己的医疗保险类型和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进行选择,以避免因为就医选择不当而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情况。此外,选择医院时还需要结合自身的就诊需求和医院的医疗水平、口碑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做出最为合适的选择。 【法律依据】: 《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注册时间不低于3个月; (三)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10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设内部医保管理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 (四)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院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按要求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全部就诊人员相关信息,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市级(含)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