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并于10日内发布召开临时会议的公告: (一)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 (二)经业主委员会决定; (三)经业主监事会提议; (四)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 (五)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