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多少业主参加会议 |
释义 | 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会议。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换届流程如下: 1、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其业主选举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 2、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 3、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 4、公布候选人名单; 5、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 6、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 7、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8、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开箱验票,确定会议结果。 综上所述,业主有权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的相关事务进行管理,按照制定的规则进行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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