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肝硬化是一种严重的疾病,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拒赔,“不达标准”是否合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保险公司理赔时,拒赔肝硬化病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肝硬化的赔偿标准。因此,保险公司是否合理拒赔肝硬化病人,需要结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具体情况予以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赔偿义务。” 3.《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约定无效。” 结论:保险公司是否合理拒赔肝硬化病人需要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保险合同中存在对肝硬化病人的保险责任约定,且被保险人的肝硬化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范围,那么保险公司应当履行保险赔偿义务。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对肝硬化的保险责任约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合理拒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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