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可以规定保单生效后一定期限内,对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不予理赔。但保险公司应当在约定的宽限期内通知被保险人补足保险费或者续保,否则保险合同自保险费应交日起起到通知被保险人补足保险费或者续保之日止仍然有效。因此,急性肝炎患者若在约定的宽限期内补足保险费或续保,可以享受宽限期保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九条:“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可以规定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不予理赔的一定期限,但应当在约定的宽限期内通知被保险人补足保险费或者续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条:“保险公司未在约定的宽限期内通知被保险人补足保险费或者续保的,保险合同自保险费应交日起起到通知被保险人补足保险费或者续保之日止仍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