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性肝炎患者未告知保险公司,该如何处理理赔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是双方达成的合法协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情况,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没有事先知道自己患有急性肝炎,也就没有必要告知保险公司。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包括标的的数量、品质、用途、保险标的存在的问题、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等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免除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并不知道自己患有急性肝炎,没有必要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偿。但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知道自己患有急性肝炎,但没有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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