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我国法律规定的侵权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等原则。而离婚损害是基于夫妻一方故意实施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而产生的,故可判断,离婚损害赔偿一般属于过错责任赔偿责任。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其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事由等重要内容。 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的准则。 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 二、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三、不当得利与财产侵权有哪些区别? 区别如下: 1.不当得利事实的出现往往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侵权行为法律事实的出现则是侵权人的过错造成的。 2.不当得利只针对财产性利益;侵权行为则包括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侵权之债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3.对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是返还不当得利。侵权的处理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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