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 (1)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 (2)必须是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的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 (3)时间上的要求,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离婚过错赔偿。 一、一方起诉重婚能赔偿多少 对方重婚的话,受害一方可以在提出离婚的同时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并没有统一标准,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重婚给受害人带上损害后果,重婚过错程度及当地社会经济水平等确定。通过协议离婚的,往往在分割财产时多给无过错方一些。 如果无过错方请求赔偿,首先夫妻一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这是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必要前提。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2、确定精神赔偿可以参考以下因素: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二、家暴对于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家暴对于财产分割也是有影响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所以,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此外,针对家暴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 三、男方有暴力倾向法院还判离婚吗 离婚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所以,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为,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针对家暴行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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