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房证是否能更名 |
释义 | 建房证能更名。土地使用权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转让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根据本规定,农民因出售或继承房屋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来说,房屋买卖双方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15日内,持有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审查,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更换加盖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书。 一、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吗 安置房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需要签订转让、买卖、赠予、继承合同,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加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缴纳税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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