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癌症医保报销比例如下:0到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到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癌症属于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病种,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报销。具体报销比例与报销程序,按照当地的法规确定。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