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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注销与重户相关的原始户口
释义
    法律分析:一、如何注销与重户相关的原始户口
    1、复印自己两个身份证,两个户口本,每样2张复印件;用A4纸打印一张注销户口的申请书,写清楚自己两个户口的具体情况,怎么样获得,为什么要注销等,写好后复印一份。
    2、拿第一步中准备的资料及它们的原件到注销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科上交给户籍警。
    3、户籍警会安排派出所民警为你做笔录,内容就是如何获得双重户口的前因后果。做完笔录签名按手印。
    4、户籍警会根据笔录写一份综合材料。内容与注销申请差不多。
    5、把笔录和综合材料拿给当天值班民警签名。
    6、派出所手续基本完成,这些材料是两份一模一样的,一份上级留底,一份派出包留底。
    7、带上所有资料去这个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户政科领导签字。
    8、上级领导签好字盖好章后拿回派出所即可完成。
    二、双重户口怎么注销原始户口啊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能注销原始户口的: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3、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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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4: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