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相关婚姻证明,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最后,还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