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没有营业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注销: 1、依法应由当事认提相关材料,申请解散公司; 2、成立清算组,制作清算方案,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3、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4、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