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原告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损时,人民检察院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中原告的资格条件及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原告的资格条件及范围是根据法律规定而定。一般来说,任何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对于自然人,年满18周岁或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可以作为原告。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依法注册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此外,原告必须与诉讼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受到被告行为侵害或有合法权益需要维护。原告范围包括个人、企业、政府机构等各种主体。具体的资格条件和范围还需根据具体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解读。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包括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时,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也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对于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原告的资格条件和范围根据法律规定而定,一般包括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与诉讼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并且受到被告行为侵害或有合法权益需要维护。具体的资格条件和范围还需根据具体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解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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