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公民可以直接向人民案件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刑法规定,共有四种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公然侮辱、诽谤的案件 (2)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案件(刑法 (3)虐待家庭成员案件 (4)侵占他人委托保管财物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包括: (1)故意伤害的案件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 (3)侵犯通讯自由的案件 (4)重婚的案件 (5)遗弃的案件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 (7)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刑法分则 (8)属于刑法分则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立案侦查或者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或者作出不的决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