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领事裁判权是指资本主义国家侨民不受居留国法律管辖的特权。中国经两次世界大战,先后予以废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一与国家主权原则根本不相容的特权制度在全世界废除。 片面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通商口岸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享受现时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同样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此种待遇称为“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的取得必须有条件和根据。最惠国待遇一般是相互的,缔约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相互享受最惠国待遇。但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往往只片面规定该缔约国享受最惠国待遇,而中国则无对等权利,是片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