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侮辱罪应怎样认定(一)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二)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如强令被害人当众爬过自己的跨下当众撕光被害人衣服给被害人抹黑脸、挂破鞋、带绿帽强拉游街示众当众胁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泼洒粪便等污秽之物当从胁迫被害人与尸体进行接吻、手淫猥亵行为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身亡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对执行公务的人员、妇女甚至外宾进行侮辱,造成恶劣的影响等。(三)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