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证明是否在离职的当天就可以拿到,如果公司不给怎么办?或者公司有意乱写怎么办? |
释义 | 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根据不同情况,可分为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和合同未到期主动离职三种情况,需提供不同类型的证明材料。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提供的书面证明,由人力资源部填发,仅包含受雇日期、职位和离职原因。被开除的职工填发开除证明书而非离职证明书。 法律分析 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如果公司一直不同意为你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开三种不同效率的证明: 一是劳动合同到期的:这个合同可以拿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可以领取失业金。 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你的,也向“一”一样出据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备案,可以领取失业金。 三是合同未到期你申请离开公司,这种情况公司也要出证明说明是你因个人原因已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不能拿证明到社保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领失业金的。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拓展延伸 离职证明的领取与公司态度相关,应该如何应对? 当面对离职证明的领取与公司态度相关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首先,与公司沟通,明确离职证明的重要性,并请求公司按时提供该证明。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我们可以咨询劳动法律专家,了解自己的权益,包括通过法律途径追求离职证明的获取。另外,如果公司有意故意填写错误的情况,我们可以要求公司进行修正,或者在证明上附加书面声明以澄清事实。同时,我们也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面对公司态度不良的情况,我们应保持冷静,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支持。 结语 离职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与公司沟通,明确证明的重要性,并请求公司提供;如公司拒绝,可咨询劳动法律专家,了解自身权益并追求法律途径获取证明;若公司填写错误,可要求修正或附加书面声明澄清事实;同时,可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维护合法权益。面对公司态度不良,保持冷静,依法维护权益,并寻求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