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办水泥砖厂的时候,一定要先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按照相应的办理要求,进行申请,注册办理等。虽然国家会有一定补贴但个人开办水泥厂还是属于私营企业,应申请私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办理程序(私营企业):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2、银行验资;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提交工商设立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6、刻章;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国税税务登记证; 9、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 10、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