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失踪了要怎么办 |
释义 | 债权人可在时效期内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追债,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担保人或保证人可代替偿还。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2、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担保人或保证人可要求对方代替偿还。《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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