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赖欠钱不还玩消失如何办 |
释义 | 老赖欠钱不还玩消失的处理方法:尽快起诉要求还款,申请强制执行,追查可供执行的财产,列入失信执行人。借钱后消失是否构成诈骗,取决于合同和证据。借钱不还不会坐牢,属于民事纠纷,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一、老赖欠钱不还玩消失如何办 老赖欠钱不还玩消失的处理: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将会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二、借钱后消失算不算诈骗 借钱不还再消失算不算诈骗,要看他是否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就是提供的证明以及担保等。如果不构成诈骗就根据借钱的时间长短,借款合同上怎么写的多长时间还钱,到期未还的,可以带上借款合同、借条、或银行交易记录到法院起诉。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欠钱不还不会坐牢,因为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到刑事责任,所以不会坐牢,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借款的,一般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等。 结语 在面对老赖欠债不还玩消失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胜诉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查债务人的财产并限制其高消费及出入境。对于借钱后消失的情况,是否构成诈骗需要考虑借款合同的签订和提供的证明等因素。如果不构成诈骗,可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起诉。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导致坐牢,但借款人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逾期利息等。以上是对应需求的简要总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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