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授权销售正品违法吗 |
释义 | 违法。未经授权销售正品的行为,虽未直接侵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但实施人在未对产品品牌做过任何贡献的情况下,无偿利用商标权人不断努力扩大的品牌知名度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被制止,并应当为自己获得非法利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经授权用人照片犯了什么罪 构成了侵权行为。从法律条例来讲是犯法的,因为未禁他人同意,擅自盗用侵犯了该人人权,以及肖像权,如果是不文明照片还给该人造成一定的名誉损失。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在理解“肖像制作权”时,我们经常是以为只要不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就不构成侵权行为,这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解。 《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未经授权用马德华的猪八戒形象代言奶粉侵犯马德华肖像权吗 未经授权用马德华的猪八戒形象代言奶粉侵犯马德华肖像权。 马德华在西游记中出演猪八戒这个荧屏形象,如果公司擅自通过技术手段使用电视中使用猪八戒这一形象为其奶粉做广告。首先马德华的自身形象属于肖像权的客体,马德华塑造的表演形象猪八戒属于著作权的客体,两个形象在电视剧中未发生重叠。公司的行为仅侵犯电视剧制片人的著作权,而不成立对马德华的肖像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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