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法辩护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 1.辩护权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 2.辩护权不受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行轻重的限制; 3.辩护权不受案件调查情况的限制; 4.辩护权不受被告人认罪态度的限制; 5.辩护权的行使不受辩护理由的限制。 一、外国人能担当辩护人吗 一般来说不能,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由其他人协助行使,即辩护人行使。外国人一般情况下不能被委任担当被告人的辩护人,除非他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才能担当。 二、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申请回避权即对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有权申请回避。辩护权即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为自已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权即在法庭审理中,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询问权即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上诉权即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诉权即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三、刑事附带民事法院开庭通知家属吗 对于刑事诉讼附带民事法院进行开庭,一般是需要通知家属的,当然家属也是可以主动去问开庭的时间的。对于公开审判的案件,应该在开庭之后的三天以前,事先公布被告人的姓名、开庭的时间以及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