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打架,我在边上,没有动手,但是拿着东西,被警察抓住了,我要怎么办? |
释义 | 朋友打架,我在边上,没有动手,但是拿着东西,被警察抓住了,我要怎么办?朋友打架,我在边上,没有动手,但是拿着东西,被警察抓住了,我要怎么办如果涉嫌聚众斗殴罪或故意伤害罪,当事人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也是犯罪。当事人应当承认错误,以求减轻自己的责任。《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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